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监管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详实,以便调查核实。
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高新院区新建工程(一期)1#住院大楼,2#行政楼,3#门诊大楼、4#医技大楼,5#垃圾用房,6#污水处理用房,7#地下室,8#氧气站
东华理工大学抚州新校区建设项目申报2024年度省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赣州市中心城区快速路工程- 赣南大道Ⅳ标:康东大桥东侧 - 新世纪大桥西侧段(南康Ⅰ标段)
赣州市中心城区快速路工程- 赣南大道Ⅳ标:康东大桥东侧 - 新世纪大桥西侧段(南康Ⅱ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