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水利救灾(防灾救灾第八批)常宁段水毁修复工程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常宁市水利局2024年中央水利救灾(防灾救灾第八批)常宁段水毁修复工程政府采购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常宁市水利局 的2024年中央水利救灾(防灾救灾第八批)常宁段水毁修复工程政府采购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中央水利救灾(防灾救灾第八批)常宁段水毁修复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