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无需经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0号——基础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基础层挂牌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模板(工商企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结合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公司编制完成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1)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2)。
普通股同意股数12,0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董事会工作报告总结了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及年度公司经营计划等。
普通股同意股数12,0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普通股同意股数12,0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财务预算报告以2024年度审计报告为基础,综合分析公司的市场和业务拓 展计划以及政策变动、行业形势、市场需求等因素对预期的影响,并考虑公司现 时经营能力的前提下,对2025年的经营情况进行预测。
普通股同意股数12,0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为了回报股东,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利 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普通股同意股数12,0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普通股同意股数12,0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授权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普通股同意股数12,0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提名夏昶华、华旦、沈炜、钱海兰、周红雷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上述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全部为换届连任。经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查询,上述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在新任董事就职前,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普通股同意股数12,0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普通股同意股数12,0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现提名朱卫华、华燕萍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上述监事候选人全部为换届连任。经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查询,上述监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普通股同意股数12,0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一)《江苏合筑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合筑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