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无锡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无锡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锡建设〔2021〕33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级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无锡市区范围内获得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运行标识或三星级绿色建筑预评价报告的新建项目。优先支持应用BIM技术、使用绿色建材,实施建筑师负责制、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单位牵头的总承包项目。
1、无锡市区范围内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改造后年节约标煤不低于150吨、综合节能率不低于15%,并安装能耗分项计量装置,监测数据实时传输至无锡市建筑能耗监测平台数据中心的项目。优先支持教育、医疗、商场、办公等建筑,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节能改造项目。
2、申报单位为建筑物所有权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使用人;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的,由合同能源管理单位单独申报。
1、根据《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51350)或《江苏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技术导则》设计建造,达到相关技术要求的项目,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0平方米并整栋实施。优先支持近零能耗建筑及零能耗建筑。
1、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的项目(法定必须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项目除外)。优先支持集成应用两项以上技术的项目。
2、新建项目提供施工许可证;既有项目提供产权证明文件;采用能源服务方式的,应提供与建设单位、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
3、凡提供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所有申报材料需一式二份并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刻盘)。
4、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通知要求组织申报,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若申报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追究相关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
申报材料提交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与设计处(市民中心8号楼739),联系电线.无锡市高品质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