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下达内蒙古2025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35.2亿元。加上2024年底提前下达部分,内蒙古累计获该项资金90.9亿元,占全国总规模的13.7%,位居全国前列。资金将重点用于森林保护修复补偿、自然保护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护林员补助。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因绩效评价和项目储备表现突出,财政部一次性奖补内蒙古4.2亿元,专项用于森林保护修复补偿。
2024年,新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相较之前办法,最大的变化是森林保护修复政策。
根据《全国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该办法将原中央财政支持的国有林管护、天保工程区社会保险、天保工程政策性社会性支出、森林抚育补助以及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等各类资金,统筹整合为森林保护修复补助,统筹用于保护修复、转型发展和民生保障。进一步突出了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支持重点,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近年来,自治区财政厅配合自治区林草局积极组织各盟市开展项目储备工作,重点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实施条件、实施主体、建设内容、资金估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进行审查,结合审计和整改中发现的的短板弱项,择优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入库。高质量入库项目,为自治区争取更多中央资金支持奠定坚实基础。
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及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自治区财政厅配合自治区林草局着力从三方面抓好绩效全过程管理。
及时分解区域绩效目标。根据财政部下达绩效目标情况及自治区林草局意见,第一时间将预算绩效目标分解下达各盟市,确保中央下达内蒙古各项绩效目标落到地区,落到具体项目。
持续抓好过程监控。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资金分配、支出情况、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实时监控,掌握资金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实时共享林草局。其中,对非国有公益林补偿补助资金中支付给个人部分,通过“一卡通”发放,确保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安全、规范、及时、精准发放到位。
充分应用绩效自评结果。对照年初确定绩效目标,高效完成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特别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进整改,并与资金分配相挂钩,推动各地区由“重争取、轻管理”向“争取管理齐头并进”转变。(齐苏丹)
资金将重点用于森林保护修复补偿、自然保护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护林员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