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范围:2024年度高新南区人行道及人行天桥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及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清单。
2.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①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5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业绩要求: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规模不限);
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项目投资额4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含道路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中的承担道路工程设计的设计单位提供);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4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含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中牵头单位提供)。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3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26 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 966 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 7 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