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4日《临沂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4—2035年)》通过临沂市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委员会议规划审查,6月26日该规划经临沂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将《临沂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4—2035年)》批后成果予以公示。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深化临沂“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转变,以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和提高发展活力为目标,锚定“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聚焦现代化强市“八大战略”和“大格局、大水面、大空间、大绿化”城市建设精髓,以人民为中心,发挥规划统筹引领作用,以高质量城市更新推动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建设,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依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编制《临沂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以“临商盛市、沂韵名城”为目标愿景,通过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结构,促进土地高效利用,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实现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均衡化布局,高品质打造“鲁南苏北地区中心城市、国家商贸物流枢纽、滨水宜居文化名城”。
预计到2035年,通过单元整体更新,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高品质建设。推动102个更新单元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涉及更新对象面积约131.41平方千米。
通过对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修缮促进城市文脉延续,保留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传统街巷肌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模为0.21平方千米,主要对历史文化街道、历史地段、历史建筑和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维护和修缮。
通过对老旧商贸市场、旧村庄、老旧住区、老旧厂区、烂尾楼等的改造、更新,对用地进行功能置换和调整,实现城市功能迭代和升级。城市建设用地图斑面积约131.41平方千米,其中,推进旧村庄全面改造约61.23平方千米,以拆除重建方式对低效存量用地进行再开发或对低效存量用地实施生态修复、土地复垦;结合城市发展战略、重大基础设施布局,推进老旧工业厂区收储约36.98平方千米;老旧商贸市场改造规模约10.82平方千米,根据不同的区位和现状分别纳入保护修缮、综合整治、拆除重建中;老旧住区改造面积约21.85平方千米,以综合整治、微更新方式为主;其他更新对象约0.32平方千米,以综合整治、微更新方式为主。
构建“1+4+N”更新资源体系,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卫星图片、城市体检问题清单、现场踏勘调研等基础,筛选确定主城区更新资源总量为131.41平方千米。
“1”即老旧商贸市场;“4”即旧村庄、老旧住区、老旧厂区、历史文化街区;“N”即其他类型,主要包括危旧楼宇、单位大院、烂尾楼、滨水活动空间、公共开敞空间等。
聚焦战略目标落实、城市问题解决、年度计划实施、更新资源利用、重点任务实现,规划提出了传统商圈赋能提质、引领城市结构重塑等6项更新策略和商城提质升级行动等18项具体行动,转化生成项目209个,其中近期实施148个,远期实施61个。
培育“一核多点”的更新增长引擎,构建“一带两轴”的更新发展轴带,引入高端要素,打造“西联商贸、东拓新区、北强新城、南优产业、中兴老城”的总体发展格局,形成发展新动能,推动临沂高质量发展。
明确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沂河新区的更新重点、更新对象及更新重点地区。
主城区内共划定102个潜在更新单元、涉及19个街道办,单元划定总规模为429.41平方千米。其中,纳入潜在更新单元内的更新资源共116.59平方千米,占总更新资源的89.07%。
1.构建适应常态化发展的规划管理体系。构建三级城市更新规划体系,与法定规划充分衔接。
2.探索面向实施性工作的项目推进流程。加强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申报制度,实施城市更新单元策划申报制度,明确更新实施主体类型及责任,注重动态监督管理与绩效考核。
3.梳理针对地方性问题的法规政策标准。构建适用于临沂城市更新的“1+1+N”政策体系,制定涵盖法规、政策、操作流程、技术标准等多层次、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城市更新政策包,结合实践过程中的各类问题,采用小快灵形式补充开展城市更新工作的核心文件,加强政策支撑的弹性、可操作性和适应性。
4.提出适宜专门化管理的行政决策建议。建立地方专门化的管理机构,加强城市更新领导力量,制定正负面清单支撑政府决策。
5.探索保障全生命周期的资金监管办法。多渠道筹资,加强更新资金保障;成立城市更新改造资金监管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