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交通影响评价(以下简称交评)工作秩序和从业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更好地服务苏州经济、社会发展,我局于2015年3月1日开始实行《苏州市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并对交评编制单位实行备案。
根据管理办法,现启动2026年度交通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备案管理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1.申请备案的交评编制单位须具备城市规划乙级以上的资质或为设有交通规划专业的院校。
2.须具备一定数量的城市规划、交通工程及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具备高级职称或注册城市规划师的请注明。
3.须具备交通规划及交通影响评价相关经验,并提供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3个交通影响评价项目成果报告(以PDF格式刻盘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文件)。
1.已进入《2025年苏州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单位通过名单》的单位需根据附件二的表格要求进行年度登记。
2.提交2025年度(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苏州所从事的所有交评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及交评审查会会议纪要。
3.上一条中的3个已完成的交评项目成果报告(以PDF格式刻盘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文件)。
4.提交2024年度本单位承担完成的交通规划编制项目、交通影响评价项目的获奖证明。
注:材料审查后将在我局网站上公布交评编制单位备案库的最新名单,接收社会公众的监督,请各单位及时关注网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