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系统保护好、利用好、传承好全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在中华文明标识体系中注入鲜明四川特色,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未来十年四川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总体目标、空间布局、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旨在推动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从重点保护向系统保护、整体保护转型升级,为加快建设新时代文化强省注入强劲动力。
《规划》为未来十年设定了清晰的目标:到2030年,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基本形成,各类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合理利用、活化传承,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活化利用经验。全社会保护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提升。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系统融入城乡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到2035年,全面建成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四川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系统性保护、充分利用和传承发展,不敢破坏、不能破坏、不想破坏的体制机制全面建成,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全面融入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进一步提升。全省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数量达到10座,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总数达到40座,历史文化街区数量达到120片。
在空间布局上,《规划》构建 “五区、四廊” 的总体保护格局。“五区”包括成都平原蜀文化片区、川东北蜀道文化片区、川南盐酒文化片区、川西北民族文化片区、攀西民族文化及三线建设片区;“四廊”一是以长征线路为依托的长征文化走廊,二是以长江、黄河为依托的生态文化走廊,三是以蜀道、南方丝绸之路、茶马古道、川盐古道为依托的经贸文化走廊,四是以三线建设陆路和水路沿线为依托的三线建设走廊。
保护对象方面,《规划》建立了涵盖 21 类保护对象的省级名录体系,截至 2024 年底,纳入名录的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共 19874 个,包括 8 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396 个中国传统村落、262 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53 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同时,规划新增三线建设历史遗存、重大改革典型案例等潜在历史文化资源,储备保护对象 583 个,并建立 “预保护名录 - 保护名录 - 濒危名单” 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应保尽保。
针对不同类型的保护对象,《规划》制定了差异化保护措施,坚持 “规划引领、分类保护、濒危优先” 原则,重点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的保护修复,注重保护真实性与完整性,延续历史风貌和文化脉络。
在传承利用方面,《规划》提出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融入城乡建设、文旅融合和文化弘扬全过程。融入国家战略,加强跨区域文化遗产协同保护;融入城市更新,避免 “千城一面”,提升人居环境品质;融入乡村振兴,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样板。同时,针对五大文化片区打造特色文旅线路,深化三星堆、三苏、三国等文化研究转化,推动文艺精品创作,营造全民守护氛围,让优秀地域文化在城乡建设中传承弘扬。
此次《规划》的发布,标志着四川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进入系统化、规范化发展新阶段。未来,四川将以规划为引领,统筹保护与发展,让千年巴蜀文脉在新时代焕发出更加璀璨的光彩,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四川新篇章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报料渠道:私信“四川新闻网”微信公众号、拨打互动热线“”或发送邮件至“ ”报料。